投訴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行政部門不予受理:1。不屬於行政部門的職責範圍;二、行政部門已組織調解;四、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行政部門已經受理或處理的。
投訴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短信、電子郵件、行政機關網站留言等方式進行。,說明投訴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