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測試包括壹學年內學生的品德行為、學習成績、文體表現三個方面。總分100,由學習成績、品德行為、文體表現組成。各項目占總分的百分比分別為70%、20%、10%。壹般來說,三項都是由基礎分、獎勵分、扣分三部分組成。
當然,綜考最大的用處是評價優秀學生,獲得獎學金。同時,有些學校在評定保研名單時,總分=分數×80%+綜合測試×20%,然後對本專業所有學生進行排序,按比例選出尖子生,才有保研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