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國防生(非指揮生)經所在高校選拔培養辦公室和大單位幹部部門同意,可報考我校相關學科的碩士研究生。(註:報考的國防生不占地方生參軍人數。錄取後可以直接學習。)
4.擬參軍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地方生,限在“211工程”院校(不含獨立學院、專科及未完成規定學制內學業者)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兩批。考生必須取得學士學位和學士學位。根據總部規定,我校招收本地考生的學科和專業僅限於理工科,本地學生不錄取其他學科和專業,考生必須報考與本科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學科和專業。考生經總部批準後入伍,享受軍隊相關供應制度待遇。
註:1。國防生報考研究生,關鍵是選調辦和大單位(軍區幹部部和兵役(武警)幹部部)同意。
2.計劃參軍的地方生限招二本以上,為211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