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鋼琴教育研究方向復試《鋼琴演奏》科目合格分數線75分(百分制),聲樂教育研究方向復試《歌唱》科目合格分數線75分(百分制)。
3.復試《面試》科目合格線為思想政治教育、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計算機音樂、音樂教育學、音樂心理與治療、合唱指揮、樂隊指揮、指揮藝術指導、舞蹈編導、舞蹈表演,60分(100分)。
4.要求參加加試科目的考生,考試成績不低於40分(百分制)。
5.初試單科成績及總分須達到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除外)。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級考生進入復試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初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下降10分。
7.報考“音樂學專業音樂文獻編纂研究方向”的考生,外語壹科成績必須達到60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