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內容:
中期評估是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關鍵環節。要按照全面發展的要求和專業培養方案的規定,檢查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的執行情況,全面考核研究生入學以來的思想道德、學術水平、科研能力、社會實踐和身心健康狀況。評估的基本內容包括:
1,思想政治表現和日常品行。
2.完成必修課程和學分,其他必修環節和學分。
3.自課題開始以來相關科研和論文寫作的進展。
在此基礎上,各學科、各專業可增加其他考核環節,如學科、專業綜合考查,經典、前沿文獻閱讀報告,科研倫理、學術規範考查等。
中期評估由各學院(系、部、所)組織實施,各學院(系、部、所)根據學校基本要求和學科專業特點,制定中期評估實施細則,明確具體評估內容、形式和標準。
經學科專業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定後,報研究生院備案,並提前向研究生公布,確保中期評估工作“科學合理、公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