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65438+10月,為貫徹落實《新時代深化教育評估改革總體方案》精神,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發布《關於公布第五輪學科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擬啟動第五輪學科評估工作。
但截至目前,評估尚未完成。
學科評價以“自願申請、自由參與”為原則,采取“客觀評價與主觀評價相結合”的方法。
評價結果以“分級”的形式呈現。具體方法是按照“學科總體水平得分”的排名百分位數,公布9個年級排名前70%的學科。
前2%(或前2)為A+,2% ~ 5%為A(不含2%,下同),5% ~ 10%為A-,10% ~ 20%為B+,20% ~ 30%為B,30% ~ 30%。
公布評估結果的目的是為參評單位了解學科優勢和不足、促進學科內涵建設和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提供客觀信息;為學生選擇學科和專業提供參考;同時也便於社會各界了解我國高校和科研單位學科內涵建設的現狀和成效。
參考以上內容?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第四輪全國學科評估結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