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註意的是,從這10人的名字來看,幾乎都是留學生。過去,在中國學習的外國學生通常受到照顧。這壹次,同濟大學的實踐也讓我們看到,無論是中國學生還是國際學生,沒有達到畢業標準,都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不能畢業就不能畢業,不能放水,這樣才能壹視同仁。這不僅是公平對待所有學生,也是對學校聲譽的負責。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學校可以退學。
1,學習成績未達到學校要求或未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學業;
2、休學、留校期間,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未申請復學或申請復學後復查不合格的;
3、根據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意外傷殘不能繼續在校學習的;
4.未經批準連續兩周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
5.未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註冊,且未履行暫停註冊手續的;
6.學校規定的不能完成學業,應當退學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