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語法翻譯法
1.語法翻譯是壹種通過學習語法規則和詞匯,並根據規則在母語和目的語之間進行翻譯的語言教學方法。
2.教學過程:朗讀/朗讀-句子翻譯-講解語法/語言點-書面回答-理解題。
第二,直接法
1.直接法(direct method)是通過實物、圖片、動作、表情等方式,將壹門外語與其對應的意義直接聯系起來,達到直接理解、直接運用的外語教學方法。
2.教學步驟:用目標語言解釋-提問-回答。
第三,聽說法
1.聽說是壹種通過練習句型來學習外語的方法。其理論基礎是結構主義語言學和行為心理學。
2.教學步驟
聽外語對話-模仿-糾正語音語調-逐句背誦-對話練習-閱讀書面材料-語法點歸納-替換/回答練習。
第四,交際法
交際法是用目標語言進行有意義的交流,作為學習語言的壹種方法。交際法有時被稱為功能法或概念法。交際法最大的特點是語言結構和能力並重。學習不僅要知道語言規則的用法,還要學會交流。
五、靜態授予法
安靜教學法是指教師在課堂上盡可能保持沈默,從而鼓勵學生盡可能多地使用語言的方法。這種方法由Gottino組成,其特點是用各種顏色的棍子將各種聲音與特定的顏色聯系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