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子:?我?有嗎?午餐?在哪裏?學校?在哪裏?十二點半。
我十二點半在學校吃午飯。
十二點半
例子:?我?假設?那個?在哪裏?答?推?我們?可以嗎?看到了嗎?妳呢。之間?十二個?然後呢。十二個?三十。?
如果有必要,我想我們可以在12和12: 30之間與您見面。
如果是寫的,可以直接寫12: 30,不用前兩種寫法。
英語時間詞的規則
1.12:30(20點過3分)加介詞過去式等於幾分鐘。
2.介詞to前只有幾分鐘表示還沒到。1:50(離1還有十分鐘)
3.使用half1:30(壹點半)
4.準時使用時鐘;壹半;小時;壹刻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