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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的“得”字怎麽寫?

拼寫是の.

“の”用作主格助詞。

延續:肢體語言(名詞、數詞)和pronouns)+の+body語(名詞、數詞和代詞)

用法:表示兩項之間的關系,中文意思是“的”。這種用法前面的“身體language+の”用作定語,修飾後面的身體語言。

示例:

わたしはのです日語老師。/我是壹名日語老師。

這裏“日語”是壹種體態語,和主格助詞“の”壹起構成定語,用來修飾後面的體態語“老師”。

擴展數據“の”用作準主格助詞。

用法:用作主格助詞“が”,在定語中表示從句的主語,而不是從句的簡化修飾名詞。

示例:

住在私人房子裏。/這是我的房間。

住在私人房子裏。/這是我的房間。

這裏的“私宅”、“私宅”是定語句,用來修飾“宅”。在定語句中,“私”是“活”的主語。這時,提示主語可以用主格助詞“が”或準主格助詞“の".”兩者可以互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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