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年中進士,授長興縣令。他以古代教育為準則。每次開庭前,婦孺都被傳訊,用吳語刺死,不關監獄就送走。官方的命令不方便,所以他們不能睡在亭子裏。官破了,就直奔自己的意誌。如果他是邪惡的,他將被轉移到順德通過判決,他將負責馬正。到了明朝,秀才使不得動。
翻譯:
歸有光,昆山(今江蘇)人,九歲就能寫文章。到了二十歲,他已經掌握了《五經》《三史》等全部書籍,拜當地魏派為師。嘉靖十九年(1540)考中舉人,後八次進士都未能成功。他搬到了嘉定的汀江邊學習和談話。考入知府長興(今浙江湖州)。他用壹套古老的政治和宗教的理論和實踐來治理國家。每次審理案件,他都把婦孺領到案前,講壹口刺耳的吳語,結案,不寫判決書就把人打發走。他上級的命令被擱置,沒有執行。如果他們和上級有爭執,他們會做他們想做的。大多數官員不喜歡它。掌管馬正。明代進士不升縣令。所以,被提拔其實是壹次沈重的降級。隆慶四年(1570),大學士高拱、趙貞吉與有光交好,引薦他為南京仆,掌管內閣制,編《世宗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