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警部隊是公安機關直接指揮管理的部隊,協助警察執法,維護公眾安全。其職能和裝備介於現在的保安和正規警察之間,被賦予了基本的執法權。
輔警將配備基本警用裝備,如警棍、手銬、警用催淚瓦斯發射器等。輔警主要來自當地市民,合同制使輔警成為壹個新的職業。
擴展數據:
輔警參與警務任務對解決警力不足的困境有重要作用。但基於目前的法律規定和理論認識,輔警參與警務任務很難獲得壹個合適的名稱。考慮到現實中執法的混亂,國家立法嚴禁輔警參與執法。
理論界很多學者也反對輔警參與執法。比如,有學者認為:“輔警只能幫助警察抓住犯罪嫌疑人,這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普通公民享有的權利,所以輔警的執法權應當受到限制。”也有學者認為:“輔警錄的視頻不同於警察錄的視頻,應當適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實務部門也大多認為:“輔警不得參與執法辦案,不得違法著裝。”客觀來說,實務部門的這種認知是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因為有輔警參與警察執法,當相對人不服救濟時,公安機關將面臨執法主體合法性的拷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