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世界壹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世界壹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學科的應屆研究生。
2.上海各研究所和大學的畢業生。符合本市戶籍的當年非滬籍高校畢業生就業申請規定的基本條件,可以落戶。
符合下列條件的非滬籍畢業生,可由用人單位申請本市戶籍:
1.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計劃,不屬於定向委托培養。2022年完成學業並獲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在校期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或雇傭關系,未繳納社會保險(非上海市畢業生最高學歷自主創業並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以自主創業形式申請本市戶籍,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不受此條件限制)。
4.與符合前款規定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或者聘用合同期限為壹年以上的聘用協議。中介機構派遣人員不予受理。